1974年7月瑞士洛桑舉行的世界福音會議中所通過的「洛桑宣言」(The Lausanne Convenant),對「傳福音」提出了新的詮釋,主張從個人、世界及宇宙的角度去理解其本質。內容摘錄如下:「我們確信神是全人類的創造者及審判者。因此,我們應該與神承擔祂對人類社會的公義及和平之關切,並希望人能從各種壓制中被釋放出來。由於人乃是按照神的形像而造,因此每一個人,不論其種族、宗教、膚色、文化、階級、性別或年齡,都有與生俱來的尊嚴。因著此尊嚴,人應受人尊敬及服事,而不應被剝削。我們過去曾忽略此真理,亦曾以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水火不容,互為排擠,我們為此深感悔悟。雖然與人和好不等於與神和好,社會行動也不等於傳福音,政治解放也不等於救恩,然而我們相信,傳福音與參與社會政治,兩者皆為我們基督徒的責任。」

對於宣言中所提到,傳福音和社會、政治的參與,皆為基督徒的責任,當時即引發不同看法的討論聲浪,有的強調傳福音,有的則偏重社會行動。經過幾番的論戰與演化,盧錦華牧師歸納各家要義,區分為三個主要派別:
一、整全佈道派(Holistic Evangelism)
整全佈道派將傳福音和社會關懷視為不能分割的事工,社會關懷乃是傳福音的一種形式和表達。因此,傳福音的核心不變,社會關懷也是在傳揚神的愛。現在許多教會本著此觀念成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為長輩或偏鄉學童等不同對象提供服務,一方面扶助弱勢鄉親,而一些經營上面臨瓶頸的會所,也能藉由得到政府經費及物資的贊助,開展生存的空間。

二、純福音主義派(Classical View of Mission)
純福音主義派秉持教會獨一的使命就是傳福音,視社會的改革為傳福音和個人生命改變的副產品。支持這一派的教會則還是維持以直接佈道和傳揚天國福音為主,所有社區關懷服務都是「順道」而為之。

三、整全使命派(Holistic Mission)
整全使命派認為教會的使命包含傳福音與社會關懷兩大層面,但是二者並非同等重要,傳福音被視為教會首要和優先的責任,同時強調社會關懷並非傳福音。抱持此派見解的三個主要代表人物分別為,葛理翰佈道團的霍理敦(Leighton ford)、福樂神學院的魏格納(Peter Wagner) 及英國的司托得(John Stott)。

以上三大派別立場鮮明,各有堅持,因司托得是「洛桑宣言」的起草人,而魏格納又是會議委員之一,兩人自然就影響了宣言內容的走向,也引起不同論據的其他學者不滿。直到1982年6月,洛桑委員會與世界福音團契在美國密西根州的拉彼茲(Grand Rapids) 聯合舉辦了「傳福音與社會責任諮商會議」研討會,提出《傳福音與社會責任:福音派的委身》的報告書,再一次肯定傳福音的首要性;而結論指陳出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三種關係:1.社會關懷是傳福音帶來的一種後果。2.社會關懷是引到傳福音的橋梁。3.社會關懷是配合傳福音的夥伴。其後1989年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第二屆世界福音會議時發表的《馬尼拉宣言》,亦可見「整全佈道」思想已經融入當中。

此外,洛桑世界福音會議後,繼而發起了華人福音運動。1976年第一屆「世界華人福音會議」(簡稱華福會議)在香港舉行,一千五百多位來自全球27個國家地區代表,共同研議到傳福音與社會關懷的相關主題,在當年「華福宣言」中的〈教會與社會責任篇〉也發出立場聲明:「教會的基本責任是傳福音救靈魂,但要讓世人明白神無限的愛,教會亦當以身作則,顯出愛心的見證,擴大對社會的影響。因此教會對當前社會的需要漠不關心是不應當的,特別是華人教會散處在世界許多地區,對所居留的國家有責任善盡我們的本分。所以社會福利工作,有的是教會可以作的,有的是站在基督徒公民立場應當作的,不論是教會或是基督徒個人,都可藉著對社會的關懷,為福音鋪路,加強教會對社會的影響。這樣,當福音廣泛傳開,信徒人數增加時,也就轉移了社會的風氣,使教會更受到尊重,使福音更有效地展開。」

過往對於傳福音的既有思維,曾經傾向於不管地土狀態或是寸草不生還是遍滿荊棘,只問耕耘不問收穫,有效無效放一邊、先撒種再說;而多年來經由這些國際性會議,匯聚世界各地的基督徒領袖持續的對話探討與激盪整合,都漸漸改變了教會的福音策略,從專注於得救人數,走向更積極地創造對社區的關顧,透過福音預工,鬆土、預備道路,使福音種子撒下時容易發芽生長。

雖然有些持保守基要派的教會堅守傳統,不管別人怎樣看待、接受與否,依然穿著印有「天國近了!審判將近!」、「信主得救、不信滅亡」等警句的福音背心走上街頭勸世,只能說他們勇氣可嘉,令人敬佩,無論效果如何,永不放棄。

本文作者:黃彬(永和禮拜堂長老、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