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有鑑於教會開辦低收費的福音性終身學習課程應注意哪些事項方能合乎法規,使能順利達成社區宣教之目的,致福益人學苑總校特於2019年1月21日上午於內湖靈糧堂舉辦「致福益人學苑辦校暨法規稅務說明會」,邀請會計師與律師現場QA有問必答,還有老字號分校經驗剖析釐清疑慮,協助致福益人學苑北部分校能夠一次搞懂如何合法辦校無懼檢舉。
●長輩出馬卡司專業
由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主辦、致福益人學苑總校承辦、內湖靈糧堂協辦的「致福益人學苑辦校暨法規稅務說明會」,台北場當日共有18間教會50位成員參與,透過辦校異象說明、財務實務說明、法規與稅務實務經驗分享、辦校檢舉案件分析與說明,讓眾教會分校對於是否需要申請短期補習班、收支如何記帳與開立收據、是否需要報稅等疑惑得到解答與澄清。
本次台北場說明會動員了多位經驗豐富的長輩來擔任講員:投入終身學習事工多年,對致福益人學苑可謂識途老馬的郭承威執行董事;從事財會工作逾三十年,為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建立專業化財會作業流程的吳淑萍財務長;致福益人學苑前總校校務長,為致福益人學苑打下良好基礎,開拓全台超過200間分校的台北靈糧堂連麗玉牧師;對終身學習社區宣教擁有深入研究、長遠看見並著書立說的永和禮拜堂黃彬長老。
此外,致福益人學苑總校特別邀請了業界知名的翰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經理魏新春姊妹、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志忠弟兄參與本次說明會,在QA時段中針對學員疑問進行釋疑與重點提醒。透過專業人士的現場提點與回應,協助牧長同工釐清思路,放心辦校,不必再憂心有觸法之虞。
●法規KNOW HOW一次講清楚說明白
致福益人學苑總校也透過「辦校法規FAQ」將各分校曾經提出的辦校疑問整理出梗概,在說明會中給予解答。舉凡致福益人學苑總校定位、分校設立的法律依據、終身學習平台利基、總校與分校關係、被要求設立補習班的因應之道、文宣品呈現方式等,皆有清楚的說明。
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郭承威執行董事於開場前說明致福益人學苑事工異象、事工策略與事工內容,並強調總校於今年起致力倡導分校終身學習與社區福音並重,在校務運作、培育老師志工等面向上透過S.O.P.來協助分校。吳淑萍財務長就補助時會計科目、應開立收據、收支記帳方式、扣繳稅額、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所得申報等進行重點說明。
●專業人士與老字號分校釋疑剖析
台北靈糧堂大安分校校長連麗玉牧師分享「辦校法規與稅務實務經驗」,強調辦校立場必須是讓社區里民走進教會認識教會、遵行政府法律規條、財務收支清楚明白、納入教會財務系統。連牧師語重心長地表示:「做致福益人學苑會使生命更加豐盛並且遇見神,因為越是艱難、挑戰越大,就會與神越發親近,只要敞開心讓神來掌管,向神求,神會眷顧我們有一顆願做的心,給予我們權柄和能力。」連牧師現場勉勵:「神的道就是路,在神的道中一定有路可走,凡事規規矩矩按著次序行,有問題才有盼望。」最後一句「我什麼都不會,就是靠著禱告做了這麼多年!」令現場牧長同工感覺格外療癒。
曾經處理被告事件的永和禮拜堂黃彬長老也在現場分析面臨檢舉的應對之策。黃長老表示:被告不需要害怕,只要善加回應,就能過關。黃長老也從107年6月13日修正的「終身學習法」來解釋為何教會毋須受限於教育部「補習及進修教育」第24條規定,並鼓勵教會可參與「台北市宗教團體興辦公益及社會教化事業獎勵要點」,只要調整文字呈現方式,例如將主日崇拜改成心靈改革座談等撰寫技巧,教會也可以成為政府表揚社會教化的有功對象。黃長老強調:「教會要有溫度,教會也是社區的一部分,只有教會成為社區的困擾才會被告,教會要能夠成為社區的祝福。」
最後,由翰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經理魏新春姊妹、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志忠弟兄連袂於QA互動時段進行雙向交流。對於教會被告事件,劉志忠律師表示:「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是一個全國性的財團法人組織,捐助章程宗旨符合內政部規定,所以教會加入致福益人學苑系統等於是有了基金會這把保護大傘,總校可以做的分校就可以做,但分校要向總校回報或函覆,分校對外的DM建議要有『致福益人學苑』會比較好。」魏新春經理也解釋何為「對價行為」,如有對價行為不管是不是非營利組織都要繳納5%營業稅。並說明財社團法人可成立附屬組織之觀念,年度可與主體組織合併申報所得稅。
因著內湖靈糧堂的全力協辦、眾講員的全力支持、專業人士的全力配合,致福益人學苑總校才能順利完成這場辦校暨法規稅務說明會,看到學員於回饋問卷中表達滿意與感激,我們充滿感恩,感謝聖靈運行其中,一路帶領保守;誠如黃榮護執行長於致詞中所言:「把專業獻給神,神必要祝福,在神大能的愛中, 藉著致福益人學苑成為合一的團隊,2019年興起教會越做越好,一起為主發光發熱!」(致福益人學苑總校校務長/常琬瑤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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